宾川县巧搭“四座桥”服务群众“零距离”
作者:果文杰 发布时间:2015-01-13 09:59:57 点击率:0
宾川县平川镇围绕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“五服务”要求和“8433”总体思路,持续巩固扩大教育实践活动成果,巧搭“四座桥”实现服务群众“零距离”,加快推进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创建工作。
五访五问五用心,搭起干群“连心桥”
年初,该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,在实行领导干部挂村包组联户制度的基础上,在春节、七一等重要节假日探索推行以“访老党员、老干部,问政于民,用心听取发展良策;访党员示范户、中心户,问策于民,用心改进工作措施;访富裕户、致富带头人,问计于民,用心寻求发展新路;访困难户、贫困户,问需于民,用心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;访上访户、矛盾纠纷户,问和于民,用心调解矛盾化解纠纷”为主题的“五访五问五用心”工作法,让干部深入基层一线,“面对面”听取群众意见、“点对点”了解群众所需所盼,主动回应群众诉求,实现“零距离”服务群众,进一步密切了党群干群关系。全年共听取老党员、老干部对全镇经济社会发展良策30余条,采纳15条;听取示范户、党员中心户对改进发展经济措施20余条,采纳12条;听取富裕户、致富带头人发展良策10余次,寻求发展新路5条;访困难户、贫困户40余次,发放救灾粮、五保供养金、高龄补助、军烈属定补共计140余万元,解决了困难群众的“后顾之忧”;开展领导干部大下访25场次,接访31场次156人;受理调解民间纠纷488起,成功485起,调解率100%,成功率99%;镇信访办接待群众45场次126人,受理群众来信来访21件,办理答复18件,答复率86%。
完善“软硬件平台”,架起党群“便利桥”
一是搭起党员活动“硬件平台”,让党员群众“有场所议事”。坚持“建管并重”原则,投资196.65万元建成党员活动场所12个,开展无职党员参与活动室管理活动,组织86支文艺队到各党员活动场所开展文体活动50余场次,让农村党员“有场所活动、有场所议事”的同时,不断丰富农村党员群众业余文化生活;二是搭起为民服务“软件平台”,让群众“就近办事”。以全县被列为全省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综合平台试点县为契机,依托全镇15个为民服务中心改造提升建成15个基层党组织为民服务综合平台,培训业务人员15场次,加快推进为民服务全程代办制,变“群众跑腿”为“网络跑腿”,缩短办结时间,提高为民服务效率。截至目前,网上为群众办理事项共计120余件;三是完善纪检机关“五级联动”信访平台,让群众信访渠道“畅通无阻”。通过网络平台及时搜集解决社会关注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177件;四是完善民生资金监管平台,让民生项目“落地生根”。由镇财政所启用民生资金监管平台,将民生资金录入平台,适时监管,让民生资金惠及广大百姓。今年以来,共兑付民生平台资金346.8万元,农村低保资金274.52万元。
加强党员管理教育,畅通党群“进步桥”
一是“五学”实现老龄党员和流动党员学习教育全覆盖。针对流动党员流动性大和农村老龄党员行动不便等学习困难实际,通过会议集中“群学”、主动上门“帮学”、党员互动“联学”、党群齐心“促学”、个人主动“勤学”等学习方式促进流动党员、老龄党员学习教育。今年以来,共开展老龄党员、流动党员学习教育20余场次,实现了学习教育全覆盖;二是民主评议党员提升党员质量。全镇16个党总支121个党支部1607名党员,民主评议评出“好”等次党员1012人、占比62.98%,“一般”等次党员468人、占比29.12%,“差”等次党员127人、占比7.9%。根据评议结果通过党员现代远程教育平台、召开党员会等方式做好“一般”和“后进”等次党员的教育提高工作;三是畅通党员“进出口”,提高党员质量。根据民主评议党员结果,严肃处置了1名不合格党员。按照党员培养“三严”要求,把好党员培养政治关、培养关、程序关、纪律关,严格发展程序,健全党员发展“积极分子——发展对象——预备党员”之间比例为“15:3:1”的宝塔型发展体系,纳新党员25名,激活了农村党员队伍“活力”;四是发挥党员模范作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。按照把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、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、把党员致富能手培养成村组干部“三培养”思路,选优配强村组干部5人,培养致富带头人10人,提升了村组干部带领群众增收致富能力。
壮大村集体经济,架起党群致富“金桥”
一是“红色信贷”拓宽党群增收致富渠道。用好盘活700万红色信贷资金发展壮大石岩村委会停车场等2个村集体经济项目,年均增收7万元,5个村实现集体收入2万元以上,达35%,全镇年度村集体收入达17万元,基本消除了“空壳村”。同时,以“农户+基地+合作社+公司”模式壮大帽角山毛氏种养业合作社等9个专业合作社,助力党群增收致富;二是探索“合作股份”增强村集体“造血”能力。古底村委会以发挥全镇种烟大户优势,进一步提升烟叶烘烤质量,整合资金采用农户以土地和部分资金形式入股,村集体以资金入股,通过“合作股份”方式共同建设经营密集型烤房,由农户和村委会指定专人经营管理,对外烘烤烟叶收取烘烤费用。双方根据入股多少和盈利情况进行分红。在烟叶烘烤过程中,与烟农签订协议,明确双方烟叶烘烤的权利和义务,规避市场风险。在培养种烟大户的同时,增强村集体收入,力争实现党群“双赢”。
(编辑:志远)